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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69章 心狠手辣(第1页)

近战还无法战胜明军,这让所有披甲兵都非常沮丧而又绝望,这本就是己方的强项。

狗蛮子的盔甲看似比他们身穿的甲衣还要厚实得多,腰刀看上去根本上不了分毫。

连头部都被铁片完全遮挡住了,就露出一双眼睛,防护面积比己方的要大得多。

可以致命的部位都被厚实的盔甲所遮挡,这还咋下手?

一刀砍过去,感觉就跟砍铁板差不多。

腰刀砍石头、木板、铁片还可以,用来砍铁板,那是半点成功的机会都没有。

最多能在上面留下一处半浅不深的痕迹而已,可这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。

就算对方站着不动,让自己砍,一个时辰下来,砍上几百刀,胳膊都酸了,你都未见得能将穿盔甲的人给宰了!

穿着如此沉重的盔甲,还如何打野战???

起初很多清军将士都不明白,认为野战时己方必定利用机动优势大获全胜。

后来接连吃亏,这才逐渐寻思过味来,人家根本就不跟自己打野战!

就打巷战,走个几百来步就行了,如此一来,盔甲沉重的缺点就可以忽略不计了。

盔甲厚实,可以极大地提高士兵的防御力,减少自身伤亡。

相应的缺点就是移动缓慢,而且极为耗费体力,持续时间不会太久。

赵宋军队的步兵便是因为盔甲沉重的原因,在野战时对阵北方各国的骑兵屡屡吃亏。

然而在守城时,盔甲的缺点就被很好的掩盖起来了,令北军攻城时常常损兵折将。

明军的新式盔甲就是借鉴了宋军的款式,提高防御力,放弃步兵的机动性。

在守城时,也没必要强调所谓的机动性,最远也就走个三五里地而已。

但这种奇葩设计,在双方步兵近战时,便给明军士兵以极大的信心和士气。

任凭清军如何劈砍与施射,就是无法洞穿明军士兵身上的盔甲。

打不穿盔甲,便杀不了人,反而会被明军屡屡反击得手。

王世选麾下的披甲兵利用明军步兵移动缓慢的特点,在混战时将其分割包围成诸多小块,妄图逐个吃掉。

然而随着战都的继续,明军以班排为单位,结为圆阵,外层用火枪上的刺刀御敌,内层还可以装填弹药,或者直接往外扔手榴弹。

清军的腰刀比明军的火枪本身就断一截,在明军的火枪全部安装刺刀之后,便比腰刀长出一尺以上。

这在近战时算是个不小的优势了,除非刀法特别精湛的老兵,一般没等清军挥刀砍到对方,自己就被刺刀给捅到了。

明军的刺刀战术很简单,单兵就是冲跑式的直刺,多人便是背靠背式的拼刺,有人数优势的话,那就更容易弄死当面之敌了。

目标也很明确,那就是直接往脸上捅,就这个地方,狗鞑子完全没有任何防具,而且只要捅上,狗鞑子至少会受重伤。

这让披甲兵们完全不适应这种打法,因为以前没练过,也没遇到过类似打法的敌人,就感觉打起来非常别扭。

狗蛮子就马不停蹄地往自己脸上招呼,只要被刺到,最轻也得被破相,倒霉的直接就被利刃捅进脑子里了。

听到那些受伤同伴的惨叫声,还在拼杀的披甲兵们都是被吓得一惊。

看到眼睛被捅瞎,脑子流出白浆,而嘴巴还在说话之人,更是觉得毛骨悚然。

他们杀蛮子兵或者百姓,自然不会有类似的惊悚感觉。

但同样的事情要降临到自己身上,决计是无法接受,更无法承受的。

分不到蛮明皇城里的银子不说,还得把自己的狗命搭进去。

我在楼阁里  我召唤玩家一起当鬼  夫人离婚后一胎三宝,总裁前夫他慌了!  失忆后和沈先生隐婚了  咫尺  八零养崽:清冷美人被科研大佬宠上天!  引我沉沦[先婚后爱]  散兵没有你我可怎么活[原神]  历史副本从崖山海战开始  给老板娘笔芯[末世]  旧婚  我当哈利教母的那些年  我打工后怎么成了万人迷[快穿]  病秧子分化成A后  同桌总是被欺负  看上你朋友了  家族复兴之路(科举)  当猫妖被老婆捡回家后  当狐狸精穿进后宫  非梧不栖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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